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总局令
第22号
新订正的《安全评价机构治理划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局(国度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安全评价机构治理划定》同时废止。
局长 骆琳
二○○九年七月一日
安全评价机构治理划定
(2009年7月1日国度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颁布,凭据2013年8月29日国度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建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治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成立公正、平正、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系统,凭据《安全出产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划定,造订本划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致意全评价资质、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监督治理,合用本划定。
第三条 国度对安全评价机构尝试资质许可造度。安全评价机构该当获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未获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
本划定所称的安全评价机构,是指依法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 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种,凭据其专业人员组成、技术前提确定各自的业务领域。安全评价机构业务领域划分尺度见附件1。
甲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省技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总局审批、宣告证书;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核,省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省技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宣告证书。
省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掌管除煤矿以表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省技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掌管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掌管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第五条 凭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的必要,国度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设置尝试两全规划、合理布局和总量节造。
第六条 获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能够凭据确定的业务领域在全国领域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获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能够凭据确定的业务领域在其地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下列建设项目或者企业的安全评价,必须由获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登记)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三)出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四)出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其他大型出产企业。
司法、律例和国务院或其有关部门对安全评价有特殊划定的,遵循其划定。
第七条 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总局、省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省技矿安全监察机构定期向社会颁布获得甲级、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的名称、业务领域、从业人员、技术设备等有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获得资质的前提和法式
第八条 安全评价机构申请甲级资质,该当具备下列前提:
(一)拥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二)有与其发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拥有必要的技术支持前提;
(三)获得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3年以上,且没有违法行为纪录;
(四)有健全的内部治理造度和安全评价过程节造系统;
(五)有25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依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建设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与其申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六)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前提的机构组织的有关安全出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七)设有专职技术掌管人和过程节造掌管人。专职技术掌管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拥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八)司法、行政律例、规章划定的其他前提。
第九条 安全评价机构申请乙级资质,该当具备下列前提:
(一)拥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
(二)有与其发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拥有必要的技术支持前提;
(三)有健全的内部治理造度和安全评价过程节造系统;
(四)有16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依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建设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与其申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五)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前提的机构组织的有关安全出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 ,并考试合格;
(六)设有专职技术掌管人和过程节造掌管人。专职技术掌管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拥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七)司法、行政律例、规章划定的其他前提。
第十条 申请甲级、乙级资质的机构,该当依照本划定第四条的划定,于每年6月向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总局、省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省技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资质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甲级资质,依照下列法式办理:
(一)申请人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和本划定第八条划定的证明资料,报地点地省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省技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
(二)省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省技矿安全监察机构该当在5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预审以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实现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汇报和证明资料报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总局;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书面注明理由;
(三)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总局接到审核汇报和证明资料后,该当依照本划定的要求进行审批,并在20日内实现审批工作。经审批合格的,宣告资质证书;不合格的,不予宣告资质证书,并书面注明理由。
第十二条 申请乙级资质,依照下列法式办理:
(一)申请人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和本划定第九条划定的证明资料,报地点地设区的市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核;
(二)设区的市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该当在5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预审并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实现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汇报和证明资料报省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省技矿安全监察机构;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书面注明理由;
(三)省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省技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审核汇报和证明资料后,该当依照本划定的要求进行审批,并在20日内实现审批工作。经审批合格的,宣告资质证书,并填写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审批登记表(状貌见附件2),自宣告资质证书之日起30日内报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总局登记;不合格的,不予宣告资质证书,并书面注明理由。
第十三条 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审批时,能够选取大局审查、现场审查、综合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大局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切合划定要求所进行的审查。
现场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内容内容进行的现场核查。
综合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其真实性的综合评定。
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要对申请资料的内容内容进行核实的,该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所需功夫不计入资质审核、审批期限。
第十四条 安全评价机构获得资质1年以上,必要增长业务领域的,该当依照本划定第四条的划定于每年9月向资质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增长业务领域的法式依照本划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划定办理。
第十五条 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失落的,该当实时在有关电视、报刊等媒体上予以申明,并向原资质审批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六条 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必要延期的,安全评价机构该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办理延期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七条 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该当在产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原资质审批机关申请办理资质证书调换手续:
(一)机构分立或者归并的;
(二)机构名称或者地址产生变动的;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掌管人产生变动的。
第十八条 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资质审批机关该当注销其资质: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但不予核准的;
(二)被依法终止的;
(三)自行申请注销的。
第十九条 安全评价机构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由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总局统一印造。
第三章安全评价活动
第二十条 安全评价机构该当遵循司法、律例、规章、国度尺度或者行业尺度的划定,遵循客观公正、恳切守信、平正竞争的准则,遵守执业准则,遵守职业路德,依法独立发展安全评价活动,客观、如实地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并对作出的安全评价了局承担司法责任。
被评价对象的安全出产前提产生沉大变动的,被评价对象该当实时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沉新进行安全评价;未委托沉新进行安全评价的,由被评价对象对其产生的后果掌管。
第二十一条 安全评价机构发展安全评价业务活动时,该当依法与委托方签定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价对象、评价领域以及双方的权势、使命和责任。
安全评价机构与被评价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该当回避。
建设项主张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不得委托统一个安全评价机构。
第二十二条 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收费,必须切合司法、律例和有关财政收费的划定。司法、律例和有关财政收费没有划定的,该当依照行业自律尺度或者领导性尺度收费;没有行业自律和领导性收费尺度的,双方能够通过合同协商确定。
省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省技矿安全监察机构能够凭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以及周边区域收费情况,出台本行政区域的收费领导定见,报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总局登记。
第二十三条 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泄露被评价对象的技术奥秘和贸易奥秘;
(二) 伪造、让渡或者租借资质、资格证书;
(三) 超出资质证书业务领域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四) 出具虚伪或者严沉失实的安全评价汇报;
(五) 转包安全评价项目;
(六) 擅自更改、简化评价法式和有关内容;
(七) 同时在两个以上安全评价机构从业;
(八) 有意贬低、诽谤其他安全评价机构;
(九) 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发展安全评价活动;
(十) 司法、律例和规章划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安全评价机构该当成立健全内部治理造度和安全评价过程节造系统。安全评价过程节造纪录、被评价对象现场勘查纪录、影像资料及有关证明资料,该当实时归档,妥善生活。技术掌管人和过程节造掌管人该当依照司法、律例、规章和国度尺度、行业尺度的划定,加强安全评价活动全过程治理。
安全评价机构该当依法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 获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安全评价活动,该当填写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ㄗ灾吻⒅毕绞校┓⒄蛊兰酃ぷ骰惚ū恚ㄗ疵布郊3),报送评价项目地点地的省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省技矿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并接受其监督查抄。
第二十六条 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该当每年参与必要的持续教育,不休提高安全评价水平。
第二十七条 安全评价行业组织该当加强自律治理,守护安全评价市场秩序,推动安全评价诚信系统建设,成立并美满从业人员治理造度,强化对从业人员的监督。
第四章监督治理
第二十八条 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该当对峙公开、平正、公正的准则,严格依照司法、律例和本划定,审核、审批和宣告资质证书。
第二十九条 对已经获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该当加强监督查抄;发现安全评价机构不具备资质前提的,遵循划定予以处置。监督查抄纪录该当经查抄人员和安全评价机构掌管人具名后归档。
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该当接受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查抄。
对违法违规的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该当成立“黑名单”造度,实时向社会布告。
第三十条 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该当成立健全安全评价的申述、投诉和举报造度,受理社会和幼我的申述、投诉和举报,并依法处置。
第三十一条 国度对安全评价机构尝试定期查核。
安全评价机构该当每年填写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经被评价对象确认后,别离报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总局、省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省技矿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列入安全评价机构查核的沉要内容。
对安全评价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没有发展相应活动的,核减相应的业务领域;定期查核不合格的,遵循本划定予以处置。
第三十二条 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被评价对象接受指定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二)以登记为由,变相设立司法、律例划定以表的行政许可;
(三)采取任何大局的地域;,限度表地评价机构到本地域发展评价活动;
(四)过问安全评价机构发展正;疃;
(五)以任何理由或者任何方式向安全评价机构收取用度或者变相收取用度;
(六)向安全评价机构摊派财物;
(七)在安全评价机构报销任何用度。
第三十三条 监察机关遵循《行政监察法》的划定,对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推广安全评价资质监督治理职责执行监察。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 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在对安全评价机构执行行政许可和监督查抄工作中滥用权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遵循有关划定赐与处置。
第三十五条 安全评价机构未获得相应资质证书,或者冒用资质证书、使用伪造的资质证书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赐与忠告,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让渡、租借资质证书或者转包安全评价项主张,赐与忠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或者未经核准延期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遵循本条第一款的划定处罚。
第三十六条 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赐与忠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情节严沉的,暂停资质半年,并处3万元以下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赐与处置:
(一)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发展评价活动的;
(二)安全评价汇报与现实情况不符,或者评价汇报存在沉大疏漏,但尚未造成沉大损失的;
(三)未依照有关司法、律例、规章和国度尺度、行业尺度的划定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
(四)泄露被评价对象的技术奥秘和贸易奥秘的;
(五)采取不正当竞争伎俩,有意贬低、诽谤其他安全评价机构,并造成严沉影响的;
(六)未按划定办理资质证书调换手续的;
(七)定期查核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划定要求的;
(八)内部治理混乱,安全评价过程节造未有效执行的;
(九)未依法与委托方签定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的;
(十)回绝、故障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监督查抄的。
第三十七条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伪证明或者虚伪评价汇报,尚不组成刑事处罚的,充公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及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给他人造成侵害的,与被评价对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三十八条 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景之一的,撤销其相应资质:
(一)不切合本划定第八条、第九条划定的资质前提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三)有其他依法该当撤销资质的情景的。
第三十九条 本划定所划定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以上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对甲级资质评价机构的处罚,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总局能够委托省级安全出产监督治理部门、省技矿安全监察机构执行。
撤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原资质审批机关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划定所称安全评价师,是指获得国度职业资格,专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 本划定执行前已经获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应于其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依照本划定的前提和法式,沉新申请获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逾期不申请或者经复审不切合划定的相应资质前提,持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遵循本划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划定处罚。
申请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由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总局直接受理,其资质前提参照本划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划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蕴含本数。
第四十三条 本划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局(国度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安全评价机构治理划定》同时废止。
附件:1.安全评价机构业务领域划分尺度
2.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审批登记表
3.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ㄗ灾吻⒅毕绞校┓⒄蛊兰酃ぷ骰惚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