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算帐规范的内容
65项报建审批事项中,保留34项,整合24项为8项;改为部门间征求定见的2项,涉及安全的强造性评估5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算帐规范后报建审批事项削减为42项。
涉及安全的强造性评估5项。
安全监管部门2项:职业病风险预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河山资源部门1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形象部门1项:沉大规划、沉点工程项目气象可行性论证。
地震部门1项:地震安全性评价。
全 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算帐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执行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6〕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算帐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执行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当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颁布)
算帐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执行规划
算帐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既是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鼎新的沉要内容,也是买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降低造度性买卖成本、引发社会投资活力的沉要行动。依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的工作部署,造订本规划。
一、算帐规范的领域和准则
(一)领域。
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是投资项目申请汇报核准或者可行性钻研汇报批复之后、开工建设之前,由有关部门和单元凭据司法律规向项目单元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这次纳入算帐规范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共计65项。
(二)准则。
一是凡没有司法律规凭据、未列入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取缔审批。
二是虽有司法律规凭据,但已没有必要保留的,要通过建法取缔审批。
三是审批机关可能通过征求有关部门定见或者可能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缔审批。
四是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加大优化整合力度。由统一部门执行的治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统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应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属于统一层级处所当局办理的事项,应通过统一平台优化流程、提高效能。
二、算帐规范的内容
65项报建审批事项中,保留34项,整合24项为8项;改为部门间征求定见的2项,涉及安全的强造性评估5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算帐规范后报建审批事项削减为42项。
(一)保留34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5项:建设用地(含一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村落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构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超限高层构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景致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
交通运输部门5项: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航路通航前提影响评价审核、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河山资源部门4项:农用地转用审批、地皮征收审批、供处所案审批、建设项目压覆沉要矿床审批。
水利部门3项:农业灌排影响定见书、出产建设项目水土维持规划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海洋部门3项:海域使用权证书核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核准(非沉特大项目)。
环境;げ棵2项:非沉特大项目环评审批、核设施建造许可证核发。
形象部门2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预防风险形象探测环境审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能源部门2项:煤矿项目核准后开工前处所煤炭行业治理部门执行的初步设计审批、核电厂工程消防初步设计审批。
发展鼎新部门1项:节能审查定见。
公安部门1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安全数门1项:涉及国度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国防科技工业部门1项:军用核设施(含铀尾矿〔渣〕库选址、建造)安全许可。
民航部门1项: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宗教部门1项: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构筑物审批。
移民治理机构1项:移民安设规划及审鉴定见。
人民防空部门1项:应建防空位下室的民用构筑项目报建审批。
(二)整合24项为8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11项整合为4项:一是将“建设工程(含一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汗青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主题;ち煊蚰诓鸪骨喙怪以表的构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汗青构筑执行原址;ど笈薄ⅰ昂骨喙怪表部建理装璜、增长设施以及扭转汗青构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4项,归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1项;二是将“临使丶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迁徙古树名木审批”2项,归并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1项;三是将“占用、挖掘城市路路审批”、“凭借于城市路路建设各类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3项,归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1项;四是将“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徙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设施规划审核”2项,归并为“因工程建设必要拆除、扭转、迁徙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置设施审核”1项。
水利部门6项整合为2项:一是将“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汇报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赞成书审核”、“河路治理领域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规划审批”、“国度根基水文测站高低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4项,归并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1项;二是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汇报书审批”、“取水许可”2项,归并为“取水许可”1项。
文物部门4项整合为1项:将“文物;さピ谋;ち煊蚰诮衅渌ㄉ韫こ袒蛘弑啤⒆晏健⑼诰虻茸饕档男砜伞薄ⅰ拔奈锉;さピ慕ㄉ杞谠斓卮诮薪ㄉ韫こ痰男砜伞薄ⅰ敖写笮透ㄉ韫こ糖霸诠こ塘煊蚰谟锌赡苈癫匚奈锏拇λ锌脊诺鞑椤⒖碧降男砜伞薄ⅰ肮餐ㄉ韫こ探锌脊磐诰虻男砜伞4项,归并为“建设工程文物;ず涂脊判砜伞1项。
林业部门3项整合为1项:将“勘测、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在林业部门治理的天然;で闪⒒购凸怪设施审批”、“在沙化地皮封禁;で煊蚰诮泄怪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审批”3项,归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治理的天然;で⑸郴仄し饨;でㄉ枭笈ê耍1项。
(三)改为部门间征求定见的2项。
军队有关部门2项:贯彻国防要求、军事设施;ざ。
(四)涉及安全的强造性评估5项。
安全监管部门2项:职业病风险预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河山资源部门1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形象部门1项:沉大规划、沉点工程项目气象可行性论证。
地震部门1项:地震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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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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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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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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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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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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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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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留事项(3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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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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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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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含一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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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城视注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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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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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
村落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城视注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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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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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
构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构筑法》
|
省、视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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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超限高层构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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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景致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
|
《景致名胜区条例》
|
景致名胜区治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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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通运输部
|
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路法》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治理条例》
《港口建设治理划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
《航路建设治理划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3号)
|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
|
|
7
|
交通运输部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治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
《公路建设市场治理法子》(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2011年11月30日予以批改)
|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
|
|
8
|
交通运输部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缔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公路建设市场治理法子》(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2011年11月30日予以批改)
|
省、视注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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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交通运输部
|
航路通航前提影响评价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路法》
|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航路治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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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交通运输部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交通运输部或者港口行政治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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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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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资源部
|
农用地转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河山地治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河山地治理法执行条例》
|
国务院、省级人民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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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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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资源部
|
地皮征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河山地治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河山地治理法执行条例》
|
国务院、省级人民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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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河山资源部
|
供处所案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河山地治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河山地治理法执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视注县或上级人民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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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河山资源部
|
建设项目压覆沉要矿床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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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水利部
|
农业灌排影响定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国务院关于取缔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主张决定》(国发〔2014〕5号)
|
处所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治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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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水利部
|
出产建设项目水土维持规划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维持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维持规划编报审批治理划定》(水利部令第5号,2005年7月8日予以批改)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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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水利部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水利根基建设投资打算治理暂行法子》(水规计〔2003〕344号)
|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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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国度海洋局
|
海域使用权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治理法》
《国务院关于河山资源部〈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用海审批法子〉的批复》(国函〔2003〕44号)
|
县级以上人民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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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国度海洋局
|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しā
|
省级以上人民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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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国度海洋局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核准(非沉特大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し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求尝试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造度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
|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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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环境;げ
|
非沉特大项目环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环境;ば姓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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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环境;げ
|
核设施建造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传染防治法》
|
环境;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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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中国形象局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预防风险形象探测环境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形象法》
《形象设施和形象探测环境;ぬ趵
|
省级以上形象主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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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中国形象局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形象灾害防御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省、视注县级形象主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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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国度能源局
|
煤矿项目核准后开工前处所煤炭行业治理部门执行的初步设计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治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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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国度能源局
|
核电厂工程消防初步设计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国度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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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国度发展鼎新委
|
节能审查定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
县级以上发展鼎新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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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公安部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治理划定》(公安部令第106号,2012年7月17日予以批改)
|
直辖视凝视注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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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安全数
|
涉及国度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安全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国度安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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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国度国防科工局
|
军用核设施(含铀尾矿〔渣〕库选址、建造)安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传染防治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治理划定》(国防科工委令第1号)
|
国度国防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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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中国民航局
|
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用机场治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中国民航局、民航地域治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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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国度宗教局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构筑物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
|
省、视注县级宗教事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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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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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治理机构
|
移民安设规划及审鉴定见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赔偿和移民安设条例》
|
省级以上移民治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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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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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度人防办
|
应建防空位下室的民用构筑项目报建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治理划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
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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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合事项(24项整合为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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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建设工程(含一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城视注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省级人民当局确定的镇人民当局
|
1至4项归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
2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汗青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主题;ち煊蚰诓鸪骨喙怪以表的构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汗青文化名城名镇名村;ぬ趵
|
城视注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
|
1至4项归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
3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汗青构筑执行原址;ど笈
|
《汗青文化名城名镇名村;ぬ趵
|
城视注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
|
1至4项归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
4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汗青构筑表部建理装璜、增长设施以及扭转汗青构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汗青文化名城名镇名村;ぬ趵
|
城视注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
|
1至4项归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
5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临使丶用城市绿地审批
|
《城市绿化条例》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5至6项归并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
6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砍伐城市树木、迁徙古树名木审批
|
《城市绿化条例》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5至6项归并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
7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占用、挖掘城市路路审批
|
《城市路路治理条例》
|
城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县级以上城市人民当局
|
7至9项归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
8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凭借于城市路路建设各类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城市路路治理条例》
|
城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7至9项归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
9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城市市政工程设执行政主管部门
|
7至9项归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
10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徙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城市供水条例》
《城市路路治理条例》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
10至11项归并为“因工程建设必要拆除、扭转、迁徙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置设施审核”
|
|
11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设施规划审核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条例》
|
县级以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主管部门
|
10至11项归并为“因工程建设必要拆除、扭转、迁徙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置设施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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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水利部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汇报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水利部、流域治理机构和处所水行政主管部门
|
12至15项归并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13
|
水利部
|
水工程建设规划赞成书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流域治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处所水行政主管部门
|
12至15项归并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14
|
水利部
|
河路治理领域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规划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路治理条例》
|
河路主管机关和处所水行政主管部门
|
12至15项归并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15
|
水利部
|
国度根基水文测站高低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12至15项归并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16
|
水利部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汇报书审批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治理条例》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治理法子》(水利部、国度计委令第15号)
|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治理机构
|
16至17项归并为“取水许可”
|
|
17
|
水利部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治理条例》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16至17项归并为“取水许可”
|
|
18
|
国度文物局
|
文物;さピ谋;ち煊蚰诮衅渌ㄉ韫こ袒蛘弑啤⒆晏健⑼诰虻茸饕档男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しā
|
文物主管部门
|
18至21项归并为“建设工程文物;ず涂脊判砜伞
|
|
19
|
国度文物局
|
文物;さピ慕ㄉ杞谠斓卮诮薪ㄉ韫こ痰男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しā
|
文物主管部门
|
18至21项归并为“建设工程文物;ず涂脊判砜伞
|
|
20
|
国度文物局
|
进行大型根基建设工程前在工程领域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处所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しā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しㄖ葱刑趵
|
文物主管部门
|
18至21项归并为“建设工程文物;ず涂脊判砜伞
|
|
21
|
国度文物局
|
共同建设工程进行考古挖掘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しā
|
文物主管部门
|
18至21项归并为“建设工程文物;ず涂脊判砜伞
|
|
22
|
国度林业局
|
勘测、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丛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丛林法执行条例》
|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
22至24项归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治理的天然;で⑸郴仄し饨;でㄉ枭笈ê耍
|
|
23
|
国度林业局
|
在林业部门治理的天然;で闪⒒购凸怪设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で趵
《丛林和野活泼物类型天然;で卫矸ㄗ印罚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核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颁布)
|
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
22至24项归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治理的天然;で⑸郴仄し饨;でㄉ枭笈ê耍
|
|
24
|
国度林业局
|
在沙化地皮封禁;で煊蚰诮泄怪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29号)
|
林业主管部门
|
22至24项归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治理的天然;で⑸郴仄し饨;でㄉ枭笈ê耍
|
|
三、改为部门间征求定见(2项)
|
|
1
|
军队有关部门
|
贯彻国防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带头法》
|
|
|
|
2
|
军队有关部门
|
军事设施;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し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しㄖ葱蟹ㄗ印罚ü裨骸⒅醒刖畹298号)
|
|
|
|
四、涉及安全的强造性评估(5项)
|
|
1
|
安全监管总局
|
职业病风险预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
|
|
2
|
安全监管总局
|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治理暂行法子》(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治理法子》(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
|
|
|
3
|
河山资源部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
|
|
4
|
中国形象局
|
沉大规划、沉点工程项目气象可行性论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形象法》
《形象灾害防御条例》
|
|
|
|
5
|
中国地震局
|
地震安全性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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