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凭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批改部门司法的决定》第一次建改 凭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王法官法〉等八部司法的决定》第二次建改)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机关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合用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简易法式
第二节 通常法式
第三节 听证法式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章 司法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执行,保险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执行行政治理,守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す瘛⒎ㄈ嘶蛘咂渌橹暮戏ㄈɡ,凭据宪法,造订本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执行,合用本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治理秩序的行为,该当赐与行政处罚的,遵循本法由司法、律例或者规章划定,并由行政机关遵循本律例定的法式执行。
没有法定凭据或者不遵守法定法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准则。
设定和执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凭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风险水平相当。
对违法行为赐与行政处罚的划定必须颁布;未经颁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凭据。
第五条 执行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该当对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赐与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赐与行政处罚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侵害的,该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组成犯罪,该当依法查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包办刑事处罚。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忠告;
(二)?;
(三)充公违法所得、充公犯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破产;
(五)暂扣或者撤除许可证、暂扣或者撤除牌照;
(六)行政扣留;
(七)司法、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 司法能够设定各类行政处罚。
限度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司法设定。
第十条 行政律例能够设定除限度人身自由以表的行政处罚。
司法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划定,行政律例必要作出具体划定的,必须在司律例定的赐与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领域内划定。
第十一条 处所性律例能够设定除限度人身自由、撤除企业交易牌照以表的行政处罚。
司法、行政律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划定,处所性律例必要作出具体划定的,必须在司法、行政律例划定的赐与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领域内划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造订的规章能够在司法、行政律例划定的赐与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领域内作出具体划定。
尚未造订司法、行政律例的,前款划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造订的规章对违反行政治理秩序的行为,能够设定忠告或者肯定数量?畹男姓处罚。?畹南薅钣晒裨夯。
国务院能够授权拥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遵循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划定,划定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和省、自治区人民当局地点地的市人民当局以及经国务院核准的较大的市人民当局造订的规章能够在司法、律例划定的赐与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领域内作出具体划定。
尚未造订司法、律例的,前款划定的人民当局造订的规章对违反行政治理秩序的行为,能够设定忠告或者肯定数量?畹男姓处罚。?畹南薅钣墒 ⒆灾吻⒅毕绞腥嗣翊泶蠡岢N裎被峄。
第十四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划定表,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机关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权柄领域内执行。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能够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度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司法、律例授权的拥有治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能够在法定授权领域内执行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遵循司法、律例或者规章的划定,能够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切合本法第十九条划定前提的组织执行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幼我执行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该当掌管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司法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领域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执行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幼我执行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切合以下前提:
(一)依法成立的治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拥有熟悉有关司法、律例、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必要进行技术查抄或者技术鉴定的,该当有前提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查抄或者技术鉴定。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合用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产生地的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局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司法、行政律例还有划定的之表。
第二十一条 对管辖产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第二十二条 违法行为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处罚时,该当责令当事人更正或者期限更正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统一个违法行为,不得赐与两次以上?畹男姓处罚。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周围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周围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心灵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节造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该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照管和医治。间歇性心灵病人在心灵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该当赐与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该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自动解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风险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婆仔违法行为的;
(三)共同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阐发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实时纠正,没有造成风险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为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赐与当事人行政扣留的,该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赐与当事人?畹,应倒刿抵相应罚金。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赐与行政处罚。司法还有划定的之表。
前款划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产生之日起推算;违法行为有陆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推算。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治理秩序的行为,依法该当赐与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赐与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该当奉告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凭据,并奉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势。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定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该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该当选取。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沉处罚。
第一节 简易法式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凭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罨蛘咧腋娴男姓处罚的,能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该当遵循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划定推广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 法律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该当向当事人出示法律身份证件,填写预约体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划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凭据、?钍睢⒐Ψ颉⒌刂芬约靶姓机关名称,并由法律人员署名或者盖章。
法律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登记。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节 通常法式
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划定的能够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表,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该当赐与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网络有关证据;必要时,遵循司法、律例的划定,能够进行查抄。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查抄时,法律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该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该当如实回覆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查抄,不得反对。询问或者查抄该当造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网络证据时,能够采取抽样取证的步骤;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来难以获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掌管人核准,能够先行登记保留,并该当在七日内实时作出处置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法律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该当回避。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掌管人该当对换查了局进行审查,凭据分歧情况,别离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凭据情节轻沉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能够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赐与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沉大违法行为赐与较沉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掌管人该当集体味商决定。
在行政机关掌管人作出决定之前,该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该当通过国度统一司法职业资格考试获得司法职业资格。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遵循本法第三十八条的划定赐与行政处罚,该当造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司法、律例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凭据;
(四)行政处罚的推广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蹊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该当在七日内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投递当事人。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法律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遵循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划定向当事人奉告赐与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凭据,或者回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烧毁陈述或者申辩权势的之表。
第三节 听证法式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破产、撤除许可证或者牌照、较大数额?畹刃姓处罚决定之前,该当奉告当事人有要求进行听证的权势;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该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用度。听证遵循以下法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该当在行政机关奉告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该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进行听证的功夫、地址;
(三)除涉及国度奥秘、贸易奥秘或者幼我隐衷表,听证公开进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以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能够亲自参与听证,也能够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进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该当造作笔录;笔录该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具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度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遵循治安治理处罚法有关划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听证实现后,行政机关遵循本法第三十八条的划定,作出决定。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该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推广。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终场执行,司法还有划定的之表。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罹龆ǖ男姓机关该当与收缴?畹幕狗掷。
除遵循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划定当场收缴的?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人员不得自行收缴?。
当事人该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银行该当收受?,并将?钪苯由辖晒。
第四十七条 遵循本法第三十三条的划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景之一的,法律人员能够当场收缴?:
(一)依法赐与二十元以下的?畹;
(二)不当场收缴过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域,行政机关及其法律人员遵循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划定作出?罹龆ê,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钊酚心烟,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法律人员能够当场收缴?。
第四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法律人员当场收缴?畹,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造发的?钍仗;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造发的?钍仗醯,当事人有权回绝缴纳?。
第五十条 法律人员当场收缴的?,该当自收缴?钪掌鸲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受骗场收缴的?,该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该当在二日内将?罱筛吨付ǖ囊。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推广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能够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畹,逐日按?钍畹陌俜种哟Ψ?;
(二)凭据司律例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造执行。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难题,必要延期或者吩熠缴纳?畹,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核准,能够暂缓或者吩熠缴纳。
第五十三条 除依法该当予以销毁的物品表,依法充公的犯法财物必须依照国度划定公开拍卖或者依照国度有关划定处置。
?睢⒊涔シㄋ没蛘叱涔阜ú莆锱穆舻目钭,必须全数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幼我不得以任何大局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大局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睢⒊涔奈シㄋ没蛘叻祷钩涔阜ú莆锏呐穆艨钭。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该当成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造度。县级以上人民当局该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查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述或者检举;行政机关该当当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谬误的,该当自动更正。
第七章 司法责任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处罚,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更正,能够对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罚: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凭据的;
(二)擅自扭转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法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划定的。
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睢⒊涔莆锏ゾ莼蛘呤褂梅阜ǘú棵旁旆⒌姆?睢⒊涔莆锏ゾ莸,当事人有权回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犯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罚。
第五十七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划定自行收缴?畹,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划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罨蛘吲穆艨钭拥,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更正,对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罚。
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睢⒊涔奈シㄋ没蛘卟莆锝亓簟⑺椒只蛘弑湎嗨椒值,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罚;情节严沉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法律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组成犯罪的,依法赐与行政处罚。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该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罚。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尝试查抄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富造成侵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该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罚;情节严沉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元私利,对该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包办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赐与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偏护狂妄违法行为的,遵循刑法有关划定查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法律人员玩忽职守,对该当予以造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造止、处罚,以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逢侵害的,对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罚;情节严沉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法第四十六条?罹龆ㄓ敕?钍战煞掷氲幕,由国务院造订具体执行法子。
第六十四条 本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执行。
本法颁布前造订的律例和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划定与本法不切合的,该当自本法颁布之日起,遵循本律例定予以订正,在1997年12月31日前订正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