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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锦州黑山经营部(以下称锦州黑山经营部)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0年11月30日核准(油批发证书第212073号),专以从事车用乙醇汽油、火油、柴油批发业务为主的制品油经营企业。其辖属的黑山油库作为锦州黑山经营部从事制品油批发经交易务的贮存场所,容量为3500m3。凭据《石油库设计规范》第3.0.1条对石油库等级划分的划定,黑山油库为四级油库。凭据《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划定,锦州黑山经营部经营的各类标号的柴油分属为乙、丙类火警危险物质;依照《爆炸危险场所安全划定》,油库属于出格危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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